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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提高手足口病支付标准 重型病患全额报销

文字来源:海南日报    时间:2008年7月10日10:48


      为了积极控制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发展,(海南省)海口市今天正式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足口病患者住院治疗支付待遇标准,以特殊保障方案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海口市政府今天紧急通知,明确从5月2日起,居民医保参保手足口病患者住院治疗,按新的标准支付待遇:一、轻型手足口病参保患者住院治疗的,其符合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按60%标准予以支付,并不设起付线;二、重型手足口病EV71感染参保患者住院治疗的,其符合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全额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目前,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治疗手足口病肠道病毒(EV71感染)定点医院全部为三级甲等医院,而海口居民医保规定三级甲等医院起付线较高(700元),支付比例相对较低(35%),患儿家属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容易造成困难家庭因看不起病不愿住院治疗,不利于控制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