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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内建立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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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新浪
时间:2006年12月8日15:32 |
本报讯(记者钱峰)卫生部近日出台新农合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2~3年内建立起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与建设中的国家卫生信息系统相衔接、较为完备和高效的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间要建立计算机网络连接,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 息汇总,实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要逐步建成以两级平台(国家级、省级)为主,多级业务网络(国家、省、市、县)并存的模式。提倡按照省级建立信息平台,县级建立业务操作网络,市级通过省级平台建立辖区虚拟信息管理网络的方式,建立省以下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初期业务网络至少要覆盖到乡镇经办机构和同级的定点 医疗机构,并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扩展。 指导意见提出,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原则上要逐步以省为单位统一合作医疗管理软件。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必须按照要求统一软件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未经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转移、公布和使用新农合相关信息,更不能 用于商业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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